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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取消一般剧本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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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取消了。昨天来自官方的这条消息迅速传播,许多网友认为这是种进步,但电影界对此反应却比较冷静。对于电影导演们来说,这其实应该算旧闻了,按照电影局相关人士昨天对媒体的说法,“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”,“实施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公布”。导演王小帅、陆川、何平同时提出,一般题材和特殊题材怎么区分应有明确界定。
应当说,取消一般电影剧本审查还是会让多数创作者受益的。根据相关人士的解读,“凡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、民族、宗教、军事、公安、司法、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”之外,其它电影都属于“一般题材”,这让灾难片、动作片、惊悚片、爱情片、喜剧片、科幻片和歌舞片等类型电影得到了解放,创作空间进一步加大。
但如同王小帅等导演所担心的那样,一般题材与特殊题材的解释权在谁那里很重要。创作者和管理者在题材认定上出现分歧后应该怎么处理,也需要有简单有效的判定方式。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的决定是有益电影产业的,但如果在实施上缺乏细则,面对分歧时灵活性不够,取消审查的积极作用就没那么大。
取消审查后编剧的思路会更活泛吗?未必见得,因为国产电影从来不是编剧所能主导的,导演要考虑成片后的内容审查问题,出品人要考虑电影能不能拿到龙标公开上映的问题,这决定了编剧在创作时仍要有周全之计,不能因为可以“先拍后审”了便产生错觉,想怎么编就怎么编。
在电影局的职责定位中,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”仍是重要一项,所以想要让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真正产生良好效果,还需要在整个电影生产管理的后续链条上进行呼应,比如相应放宽一般题材电影成片的审查尺度,放宽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标准,并且根据电影画面暴力、暴露的程度,给予不同年龄层观众明确的建议,才能更大程度地促进电影市场繁荣。(韩浩月)
>>微语
@姜逸青:此次三定,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程序,是好事;借助电影审查制度的政策调整,将内容审查制度这一敏感的话题公开化,更是好事。由此,相关审查过程、标准、依据等等可以逐步纳入公众视域,便于研讨调适吧。
@图宾根木匠: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,只是国办印发通知中的一个条款。这个通知的本意是给新合并的总局定职定岗。其实早就不大审剧本了(审梗概)。通知里取消下放了几十项总局职责,公布出来也算向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迈进了一步。不过公映还是要审查的,拿不到公映许可证前面工作全白搭。
@陆川:好事!一般或非一般应该作明确界定。
@郝舫:张元导演,你一直在跨民族拍戏,这事不小。
@詹晟: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,不但是创作空间的放宽,也体现有关部门在管理能力上的自信,同时还能减少送审送批程序中的通融腐败。这是很大的进步!当然,如果本子太差,就必须重新审查,很合理。不排除会有以梗概表达模糊不清为理由的审查个案。
@出版童童: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了包括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、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等在内诸多审批事项,至少有一个好处——减少了相关公务人员的数量和开支,节省了行政成本,提升了工作效率,激发了行业活力。从这一点说,各行业的行政审批再取消一些,要节省多少公务支出啊?
@中国电影导演协会:其中三条与电影行业密切相关,值得解读:12.取消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、器材、胶片、道具审批。13.取消电影洗印单位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、样片和电影片拷贝审批,同时强化政策导向和管理措施。14.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,实行梗概公示。
@编剧立冬:本次放权将适度活跃中国电影市场,也将给真正做艺术的编剧、导演更大的空间,是中国电影早日回到以市场为导向的一点希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