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,韩红在《梦之声》节目直播前,给参与“梦之声评审团”的一百家媒体分发了她手写的致歉信复印件,希望通过媒体对外发布,面对所有粉丝和观众公开道歉。
“对于接连两天在交通行为上的过失,触犯交通法,我接受各位的批评和相关部门的处罚。作为公众人物我更应该遵守相关交通法规。对此次的行为深感无颜与惭愧,我错了!真诚地道歉,恳请得到您的原谅!”
韩红在信中坦陈,自己前天为某汽车拉力赛拍宣传片途中驾车接听,“是我错了,细节决定成败。在开车的这件事上,细节决定生死,感谢大家及时监督,让我未酿大祸。我会主动到交通队申请按规定扣分及处罚。人很多时候都是败给了自己的小聪明,我也不例外。”
对于路虎被查一事,她解释,路虎车为合法手续,尚未摇到号牌,“昨天因常开的车坏了,我又急着用车,就将自己常开车的车牌挪用到了另一台路虎车上使用。此牌为京地方牌照,已经交管局车管所鉴定为合法真牌子。现在冷静想想,这个行为与对交通法的认识不够,有分不开的关系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实属不应该!犯法就该接受惩罚,我已经接受了相关部门(请咨询客服了解价格)的罚款,暂扣车辆。给大家带来的负面影响,我再次郑重鞠躬并致歉!”
韩红的行为给所有公众人物提了一个醒——在一路“受宠”之余,别忘记感恩与回馈,别忘记自己的责任。
在某种程度上,明星其实是大众幻想出来的一个完美符号,他们或者因为甜美的歌喉、或者因为精湛的演技、或者因为无懈可击的外貌而被人们当做崇拜的对象,一夜之间就仿佛变身为与艺术作品一样高尚。这显然要怪公众“一厢情愿”,却也代表了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追求,明星们被人们“造神”一般的心理所托举着,也难免沾上了高高在上的傲慢。
其实,在人格上,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。但显然,在当今的社会,明星却幸运地得到了特别的宠爱。可惜,一些明星把公众的喜欢与尊敬当做是自己的荣耀,享受着这份虚荣,却未谨慎地思及其一言一行中其实含有“端正楷模”、回馈社会的义务和责任,致使娱乐圈负面新闻层出不穷。
无论是明星还是公众,都应该在娱乐时代的浮躁气象中保有自己的理性判断。一方面,演员、歌手只是百千个普通职业中的一种,其外表之美、明星之态并不是品性的保证,因此,粉丝们不要过于执著他们的面庞,不要去“溺爱”明星;而另一方面,明星并没有恃才自傲的特权,没有“犯错不纠”的通行证,他们也需要尽一份做人的本分,依靠不懈的职业追求、深厚的艺术内涵、人格的力量令人信服。
如今,韩红屡次犯错屡次道歉,如果各路明星屡次触底,就将整体失去信誉。人们可能会像“道明寺”一样冷着脸、横着心问道:“如果道歉有用,要警察干吗?”文/本报记者 肖扬 祖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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